研发支出费用要交税吗

缘天空之城
2014-12-32
分类: 税收
标签: 税务 税收
匿名用户
2014-12-32

一、企业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

(一)国际上企业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
1.全部资本化。即将研发支出全部确认为无形资产投资支出,该做法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消除企业短期行为的发生。但由于研发项目能否成功、能否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流入具有很大不确定性,有违配比原则和谨慎性原则。
2.全部费用化。即将当期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列作费用,计人当期损益,研发活动结束后不论成功与否均不确认无形资产投资支出,该做法符合谨慎性原则,会计处理也相对简单。但研发支出往往金额较大,若全部费用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会使企业在研发期间利润偏低,研发成功产生经济效益时,因没有与其配比费用,又使得利润偏高。
3.有条件的资本化。即将符合条件的研发支出资本化,不符合条件的研发支出在发生当期计入损益。此操作对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我国企业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我国对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主要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的相关做法,将研究开发项目区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相应地把研发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H{和开发阶段支出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 — 无形资产》规定如下:1.企业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在技术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通过“研发费用”进行归集,该账户分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2.企业开发阶段的支出,分三种情况进行处理:一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则资本化并计入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二是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人当期损益(管理费用)。三是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应当将其所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例1:甲公司研发一项新技术.2009年l至6月为新技术的研究阶段,共发生调查、研究、试验等费用200万元,2009年7至11月为新技术的开发阶段,共发生人工费120万元、材料费用60万元、场地设备租金等其他费用100万元。2009年12月1日经专家鉴定该新技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无形资产的确认标准。
2009年1至6月发生的研发支出属于研究阶段的支出.发生时应作为费用化支出处理。 借:研发支出— — 费用化支出 2 00O 000贷:应付职工薪酬 2 000 000期末,将费用化的研发支出转入当期损益:
借:管理费用 2 000 000贷:研发支出— — 费用化支出 2 000 0002009年7至11月发生的研发支出属于开发阶段的支出,若发生满足资本化条件则应作为资本化支出处理。 借:研发支出— — 资本化支出 2 800 000贷:应付职工薪酬 1 200 000原材料 600 000银行存款 1 000 0002009年12月1目该新技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无形资产的确认标准。
借:无形资产 2 800 000贷:研发支出— — 资本化支出 2 800 000
二、企业研发支出的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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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研发支出相关税收政策 1.《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第(一)项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的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汁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5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 摊销。 2.《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规定: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所得税前抵扣力度。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企业研发支出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企业研发支出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
3.《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1)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2)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3)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4)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5)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6)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7)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8)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二)计入期损益的研发支出的纳税调整对于盈利企业的研发支出,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的口径不一致.导致产生了使会计利润大于应纳税所得额的永久性差异,这种永久性差异需进行纳税调整。对于亏损企业的研发支出,按税法规定只能据实列支,但企业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连续5年用税前利润弥补,这时该浅谈国内工业企业实现会计电算化的途径研发支出就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若能预计企业在以后经营期问内有足够应纳税所得额转回.则应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例2:甲公司2010年会计利润为一300万元,其中:管理费用中列支研究开发费用50万元,所得税税率25%,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
甲公司为亏损企业.按税法规定其当年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只能据实列支.但企业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连续5年用税前利润弥补,若能预计企业在以后经营期间内有足够应纳税所得额转回.这时该研发支出形成一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300万元x25%)750 000贷:所得税费用—— 补亏减税 750 000(三)资本化研发支出的纳税调整当会计上将研发支出资本化时,该研发支出不会影响当期会计利润小议牙齿的简单护理,也不会影响当期所得税费用,但当该无形资产摊销时就会使以后各期会计利润和所得税费用减少。按现行税法规定.不管会计上对研发支出是计入当期损益还是资本化.企业发生的研发支出不受比例限制,都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并在税前扣除,而当会计上将该无形资产摊销时,税法并不允许摊销的管理费用抵扣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这时资本化的研发支出就会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另外,对于盈利企业来说,按实际发生额加扣的50%还会形成永久性差异,需进行纳税调整。
例3:甲公司2010年会计利润为200万元,当期发生可资本化的研发支出5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 甲公司属于盈利企业.按税法规定其当年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除据实列支外,经主

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还可按实际发生额的5O%加扣。这时资本化研发支出5O万元就会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按实际发生额的5o%~n扣的25万元形成永久性差异。应纳税所得额=200—50-50x50%=125(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437 500贷:应交税费—— 应交所得税 312 500递延所得税负债 125 000
shezlive168
2014-12-32

研发费用的费用化支出计入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参与当期利润核算,可在所得税前扣除。
芊云说电影
2015-08-02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商科技部同意,现就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可纳入税前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范围:(一)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
(三)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
(四)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
(五)研发成果的鉴定费用。
二、企业可以聘请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当年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三、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可要求企业提供地市级(含)以上政府科技部门出具的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意见书。

四、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的其他相关问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的规定执行。
五、本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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