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门把缴获的毒品怎么处理呢

2013-06-14
分类: 刑事案件
标签: 毒品
梦之盼兮
2021-03-26

公安部门收缴的毒品,都是如何销毁的?
我国公安部门每年都会收缴大量的毒品,这些毒品都是在哪里、通过什么方式销毁的?

“国际禁毒日”(6月26日)前夕,第一财经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这些毒品多在危险废物处置企业集中销毁,也有集中焚烧的。23日,苏伊士集团对外宣布,该集团位于上海化工区的危废处置公司——上海化学工业区升达废料处理有限公司配合上海市公安局及市环保局等相关单位在厂区内一次性销毁了1.6吨毒品。

据了解,这些毒品是上海市公安局于2012年6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期间所收缴的各类毒品。整个销毁过程在上海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化工区管委会共同见证下集中一次性销毁处理。

23日下午,上海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上海”也证实,当日下午,上海市公安局在上海化工区举行了毒品销毁仪式。此次销毁的毒品是2012年6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期间所收缴的各类毒品,总数为1627公斤。

“警民直通车-上海”介绍,2015年,上海各级公安机关共侦破毒品案件4152起,其中千克以上毒品案件62起;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4349人;缴获各类毒品合计1882公斤。2016年1至5月,上海各级公安机关共侦破毒品案件833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849人;缴获各类毒品179公斤。

上海化学工业区升达废料处理有限公司建设并运行着两条大型危废处理线,年处理能力达6万吨,生产规模为目前亚洲最大。

有关人士透露,该厂可提供国家危废名录中27大类及271小类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置服务,包括包装、收集、运输、检测及焚烧,并通过回收焚烧过程中所产生的热能用于生产蒸汽,作为绿色能源供应给园区内的企业。

目前,上海化学工业区升达废料处理有限公司正在进行第三条处理线的建设,待其建成投产后,该厂的年处理能力可增至12万吨,届时将成为全球最大的专业危废处置中心。

上海化学工业区升达废料处理有限公司由上海化学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苏伊士集团和香港新创建集团共同出资5.75亿元人民币于2003年在上海注册成立,并于2006年正式投入运营。该公司的危废焚烧设施按照欧盟标准进行设计和建造。
syuanlei1987
2021-05-32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缴获毒品管理规定》的通知

公禁毒〔2016〕4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规范公安机关缴获毒品管理工作,保障毒品刑事案件、行政案件顺利办理,公安部对《公安机关缴获毒品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执行情况和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部。

公安部

2016年5月19日

公安机关缴获毒品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缴获毒品管理工作,保障毒品案件的顺利办理,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含铁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机关和海关缉私机构、边防管理部门)对办理毒品刑事案件、行政案件过程中依法扣押、收缴的毒品进行保管、移交、入库、调用、出库、处理等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高度重视毒品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毒品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确保安全,严防流失,适时销毁。

第二章毒品的保管

第四条省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负责对缴获毒品实行集中统一保管。

办理毒品案件的公安派出所、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及除省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外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下统称办案部门)负责临时保管缴获毒品。

经省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批准并报公安部禁毒局备案,设区的市一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可以对缴获毒品实行集中统一保管。

第五条有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指定涉案财物管理部门负责临时保管缴获毒品。

经省级公安机关批准并报公安部禁毒局备案,设区的市一级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部门可以对缴获毒品实行集中统一保管。

第六条公安机关鉴定机构负责临时保管鉴定剩余的毒品检材和留存备查的毒品检材。

对不再需要保留的毒品检材,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应当及时交还委托鉴定的办案部门或者移交同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

第七条公安机关集中统一保管毒品的,应当划设独立的房间或者场地,设置长期固定的专用保管仓库;临时保管毒品的,应当设置保管仓库或者使用专用保管柜。

毒品保管仓库应当符合避光、防潮、通风和保密的要求,安装防盗安全门、防护栏、防火设施、通风设施、控温设施、视频监控系统和入侵报警系统。

毒品专用保管仓库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第八条办案部门应当指定不承担办案或者鉴定工作的民警负责本部门毒品的接收、保管、移交等管理工作。

毒品保管仓库和专用保险柜应当由专人负责看守。毒品保管实行双人双锁制度;毒品入库双人验收,出库双人复核,做到账物相符。

第九条办案部门和负责毒品保管的涉案财物管理部门应当设立毒品保管账册并保存二十年备查。

有条件的省级公安机关,可以建立缴获毒品管理信息系统,对毒品进行实时、全程录入和管理,并与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关联。

第十条对易燃、易爆、具有毒害性以及对保管条件、保管场所有特殊要求的毒品,在处理前应当存放在符合条件的专门场所。公安机关没有具备保管条件的场所的,可以借用其他单位符合条件的场所进行保管。

对借用其他单位的场所保管的毒品,公安机关应当派专人看守或者进行定期检查。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应当采取安全保障措施,防止保管的毒品发生泄漏、遗失、损毁或者受到污染等。

毒品保管人员应当定期检查毒品保管仓库和毒品保管柜并清点保管的毒品,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三章毒品的移交、入库

第十二条对办理毒品案件过程中发现的毒品,办案人员应当及时固定、提取,依法予以扣押、收缴。

办案人员应当在缴获毒品的现场对毒品及其包装物进行封装,并及时完成称量、取样、送检等工作;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现场实施封装的,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十三条办案人员依法扣押、收缴毒品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将毒品移交本部门的毒品保管人员,并办理移交手续。

异地办案或者在偏远、交通不便地区办案的,办案人员应当在返回办案单位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办理移交手续。

需要将毒品送至鉴定机构进行取样、鉴定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办案人员可以在送检完成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四条除禁毒部门外的其他办案部门应当在扣押、收缴毒品之日起七日以内将毒品移交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一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

具有案情复杂、缴获毒品数量较大、异地办案等情形的,移交毒品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二十日。

第十五条刑事案件侦查终结、依法撤销或者对行政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终止案件调查后,县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应当及时将临时保管的毒品移交上一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

对因犯罪嫌疑人或者违法行为人无法确定、负案在逃等客观原因无法侦查终结或者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应当在立案或者受案后的一年以内移交。

第十六条不起诉决定或者判决、裁定(含死刑复核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或者行政处罚决定已过复议诉讼期限后,负责临时保管毒品的设区的市一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应当及时将临时保管的毒品移交省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集中统一保管。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指定涉案财物管理部门负责保管毒品的,禁毒部门应当及时将本部门缴获的毒品和其他办案部门、鉴定机构移交的毒品移交同级涉案财物管理部门。

负责临时保管毒品的涉案财物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及时移交临时保管的毒品。

第十八条毒品保管人员对本部门办案人员或者其他办案部门、鉴定机构移交的毒品,应当当场检查毒品及其包装物的封装是否完好以及封装袋上的标记、编号、签名等是否清晰、完整,并对照有关法律文书对移交的毒品逐一查验、核对。

对符合条件可以办理入库的毒品,毒品保管人员应当将入库毒品登记造册,详细登记移交毒品的种类、数量、封装情况、移交单位、移交人员、移交时间等情况,在《扣押清单》《证据保全清单》或者《收缴/追缴物品清单》上签字并留存一份备查。

对缺少法律文书、法律文书对必要事项记载不全、移交的毒品与法律文书记载不符或者移交的毒品未按规定封装的,毒品保管人员可以拒绝接收,并应当要求办案人员及时补齐相关法律文书、信息或者按规定封装后移交。
嵩山少侠来了
2021-03-26

公安部门把缴获的毒品怎么处理呢?公安部缴获毒品之后,先进行清查盘点,然后再进行检查,分类,核实,记录,最后进行充公或焚烧。
公安处理治安管理案件时,对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和赌具、赌资、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用的工具,应当收缴并按照规定处理,不能让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物品再次流入社会。同时对收缴的物品也不能私自截留、私分,而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所有缴获的毒品都应该依法处置,进行销毁或者充公,切不可私自占有。1.根据《公安机关缴获毒品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安部门会将依法缴获的毒品当场称量、取样、封存,当场开具《扣押物品清单》,责令毒品犯罪嫌疑人及现场两名以上侦查员签字,收缴毒品过程进行录像、照相,存入案卷,永久保存。
2.随后会对缴获的毒品进行封存,备案,并统一入库管理。
3.在结案后,会将缴获的毒品及时上交省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统一管理或销毁,销毁毒品时,应当邀请检察机关和公证部门派员到现场负责监销,并与环保部门共同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4.除去销毁的,会因工作需要可以少量留存,用于教学、科研等需要以及公安机关因缉毒犬训练需求,但均有严格的审查审批手续。
5.法律依据:《公安机关缴获毒品管理规定》
轨道小爱
2021-03-25

公安部缴获毒品之后,先进行清查盘点,然后再进行检查,分类,核实,记录,最后进行充公或焚烧。

公安处理治安管理案件时,对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和赌具、赌资、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用的工具,应当收缴并按照规定处理,不能让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物品再次流入社会。同时对收缴的物品也不能私自截留、私分,而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所有缴获的毒品都应该依法处置,进行销毁或者充公,切不可私自占有。

.随后会对缴获的毒品进行封存,备案,并统一入库管理。
3.在结案后,会将缴获的毒品及时上交省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统一管理或销毁,销毁毒品时,应当邀请检察机关和公证部门派员到现场负责监销,并与环保部门共同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4.除去销毁的,会因工作需要可以少量留存,用于教学、科研等需要以及公安机关因缉毒犬训练需求,但均有严格的审查审批手续。
开心S5JJ
2021-03-25

公安部缴获毒品之后,先进行清查盘点,然后再进行检查,分类,核实,记录,最后进行充公或焚烧。
公安处理治安管理案件时,对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和赌具、赌资、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用的工具,应当收缴并按照规定处理,不能让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物品再次流入社会。同时对收缴的物品也不能私自截留、私分,而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所有缴获的毒品都应该依法处置,进行销毁或者充公,切不可私自占有。1.根据《公安机关缴获毒品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安部门会将依法缴获的毒品当场称量、取样、封存,当场开具《扣押物品清单》,责令毒品犯罪嫌疑人及现场两名以上侦查员签字,收缴毒品过程进行录像、照相,存入案卷,永久保存。
2.随后会对缴获的毒品进行封存,备案,并统一入库管理。
3.在结案后,会将缴获的毒品及时上交省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统一管理或销毁,销毁毒品时,应当邀请检察机关和公证部门派员到现场负责监销,并与环保部门共同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4.除去销毁的,会因工作需要可以少量留存,用于教学、科研等需要以及公安机关因缉毒犬训练需求,但均有严格的审查审批手续。
5.法律依据:《公安机关缴获毒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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