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期间受工伤怎么样?

5aic
2022-10-06
分类: 劳动人事
标签: 法律
神判17
2022-10-09

⑴ 还没有入职但是在培训期间受伤属于工伤么

属于。员工入职以后就正式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在培训期间应当视同为工作期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⑵ 培训期员工工伤如何处理

这个算是工伤的。
工伤认定七种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上述条款对职工认定工伤的基本条件作了明确规定,但由于法律条文的有限、有条件和相对稳定的特性使得《工伤保险条例》未能穷尽所有工伤性质认定的情形,应结合具体受伤者的实际情况作出认定。本案属于第七种情况。

⑶ 非上班时间参加单位培训途中受伤是否算工伤

1.用人单抄位组织员工培训是为了让职工更好地工作,可以看做是是职工工作的一种另类的延续,参加培训的途中在法律上可以视为上班途中。但能否认定为工伤,还要看该伤者是否在该起事故中负主要责任。
2.上下班途中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只有一种,就是看该事故是否是该职工本人的主要责任,如果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该事故不是该职工本人的主要责任(该职工本人负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则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之规定,认定该职工的受伤为因工受伤!
3.有什么疑问,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⑷ 受工伤返岗再培训依据员工受工伤

依据复的是《安全生产法》在员工离岗制之后再次复岗是需要再次进行技能培训,符合岗位要求者方可再次上岗。

《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⑸ 教师外出培训期间在外受伤,属于工伤吗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版因工作原权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四)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五)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⑹ 职工外出学习在休息期间受伤是工伤吗

吴昊是某生产企业的职工,他在单位的表现十分的积极,单位派他去学校进行业务培训,某日,培训结束,吴昊回到宾馆休息,在路上,因为与其他人起纠纷受到伤害,吴昊在外出学习休息期间受到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案例中吴昊的情形有所不同。他是在外出学习休息期间受伤的,能否认定为工伤,应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根据该规定第五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认定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可见,对于吴昊,如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过查验分析,认定其不构成工伤的,也不存在什么违法之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因工外出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二)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三)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认定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必定与“工”字存在些许的联系,否则,将职工的在所有活动期间内的所有行为所带来的伤害都算作工伤的话,势必会产生不公平,法律也绝不允许这样的规定存在。

⑺ 单位组织培训学习期间突发疾病能算工伤吗

1.突发疾病认定工伤的情形只有一种,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专“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属,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换句话说,只有在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突发疾病后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认定工伤。未死亡的,无论病情如何严重,都无法认定为工伤。上述描述中显然不是在工作之中发病,如无法认定为工伤!
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⑻ 员工入职后在无薪培训期间受伤属于工伤么

员工入职后在无薪培训期间受伤属于工伤。员工刚入职发生了工伤,应及时送医治疗,并申请工伤认定,以便员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⑼ 员工入职后在无薪培训期间受伤属于工伤么

用人单位对职工进行职业培训,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不支付工资本身就是违法的。培训期间,在培训中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劳动法》
第六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⑽ 在培训期间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谢谢!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问答来自网络,如侵联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