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事业单位实习5个月后继续要求3个月的试用期合法吗

本人还没毕业的时候去一家公司应聘(非事业单位),之前说好毕业的时候转正(离毕业还有5个多月),我觉得没什么大关系,反正一般试用期也就三个月不差这两个月,于是就去上班了,期间没有签订合同。毕业了以后公司领导说由于我之前还没有毕业所以之前5个月属于见习期,接下来还有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过了才能转正。请问这样合法吗?我可以要求把拿5个月当试用期抵掉吗?请教专业人士并列举相关法律条例。大恩不言谢!!!
2013-07-02
分类: 招聘就业
标签: 事业单位 劳动合同
不想吃剩菜
2013-07-02

首先明确的一点是,你们公司违法了,共违法三项,第一试用期过长,第二重复约定试用期,第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国劳动法规定:
1、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你们单位在第一次试用期过后仍要求增加试用期期限,明显违法,另外你们公司试图使见习期与试用期两个不同字眼来混淆视线,这两个是一个东西。
2、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lambert723
2013-07-02

我明白领导的意思,之前5个月把你当来实习的实习生了,现在算正式录用你,但是录用后要有3个月的试用期。个人认为这不能算违 法,只能算花招,或彼此对“转正”的理解不同罢了。主要还是看你5个月前进公司时的合同怎么签的。如果签的是实习合同,那现在要求3个月试用期很正常,毕竟员工一视同仁,正式入职后都要有试用期。而如果5个月前签的就是正式合同,且合同里已经规定了试用期,那么根据劳 动合同法的规定,一你5个月的试用期本身已经过长,二单位不能对同一职工规定两次试用期。
青大104
2016-01-09

  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试用期最长是六个月,而且不得二次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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